时间:2024-11-08 10:21:26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11月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与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在安徽省蚌埠市共同签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互认协议,为促进甬蚌两地数据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高效利用,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合作构建了新的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和交流载体。
甬蚌两地基于平等协商、合法合规、安全可靠的工作原则,推动实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权利互认,对两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获得颁发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权利予以互认;运用互促,允许和鼓励对方市数据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本市依法实施交易、许可、转让、质押、保险等工作,促进数据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保护互动,对涉及两地的数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在管辖范围内对法律文书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提供协助支持。
甬蚌两地将设立两市局参加的数据知识产权互认工作协调小组,协调解决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互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交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信息,经常开展经验交流、疑难案例研讨等活动,在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对外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
电话:--
加我微信,一对一专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