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互联网企业服务的核心本质,真正的帮助创业者无门槛完成创业第一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知名连锁企业AA椰林公司起诉椰林AA公司商标侵权

时间:2024-05-28 11:04:18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近日,广东深圳中院通报了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知名火锅连锁企业AA椰林公司起诉椰林AA公司,指控其未经许可,在企业名称及经营过程中使用与“AA椰林”近似的“椰林AA”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法院审理认为,椰林AA公司的行为确实误导了公众,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且其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规模大,情节严重。因此,法院判决椰林AA公司向AA椰林公司支付填平性赔偿金和一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44万余元。

  “AA椰林”“椰林AA”,傻傻分不清。二者仅文字顺序不同,却是两家不同的火锅连锁店。AA椰林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告上法院,请求判令椰林AA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和惩罚性赔偿。近日,广东深圳中院通报了该起案件判决结果。

  AA椰林公司等为知名火锅连锁企业,经授权为“AA椰林”系列注册商标权利人。2018年,椰林AA公司及其分公司未经许可,在企业名称及同类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使用“椰林AA”标识,仅将前述注册商标中的文字顺序前后调换。为维护自身权益,AA椰林公司起诉椰林AA公司,主张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椰林AA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和惩罚性赔偿。

  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审理认为,椰林AA及其分公司在其门店招牌、经营场所、餐厅用具及宣传品、外卖平台店铺、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含有“椰林AA”字样的标识,相关标识使用项目与AA椰林注册商标“AA椰林”核定使用项目相同,标识中的“椰林AA”与“AA椰林”组成文字相同,仅文字顺序不同,构成近似,且系突出使用,属于用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性使用,椰林AA前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椰林AA在对方注册商标,且开设多家门店数年后,仍以“椰林AA”为字号登记企业名称,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椰林AA先后在深圳、惠州等地开设多家门店,还于诉讼期间设立分公司。同时,椰林AA在某电商平台有多条评论混淆了涉案的两个品牌,椰林AA均未明确澄清其并非AA椰林品牌。

  为此,椰林AA主观上确有攀附AA椰林注册商标、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故意,且椰林AA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侵权营业规模大,侵权情节严重,故本案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确定椰林AA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椰林AA赔偿AA椰林填平性赔偿金和一倍惩罚性赔偿金合计244万余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经办法官指出,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此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注册人在市场中的声誉和品牌价值,也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温馨提醒,在经营主体日益多元、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攀附利用他人的公众美誉度和影响力,攫取其商誉,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牟取竞争优势,损害其他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公司商标商标侵权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我们。本站原创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转载时需注明出处:知名连锁企业AA椰林公司起诉椰林AA公司商标侵权
皖ICP备19011566号-3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153号 Copyright © 2020 龙门标局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不良举报   Powered by 龙门标局  

龙门标局---

电话:--

加我微信,一对一专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