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30 10:12:06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法官,这是我身份证,你看看我就是信阳人,我销售的毛尖就是从信阳进货的,根本没有侵权!”2024年3月,衡阳某茶叶公司老板贺某怒冲冲的来到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卖的明明就是信阳生产的毛尖绿茶,怎么就变成侵犯商标权了?
擅用商标标志,涉嫌商标侵权
“我也不晓得为什么,都是信阳产的毛尖,怎么就不能叫信阳毛尖了?”茶业销售商老王满腹委屈地说。原来,2023年5月,信阳市茶叶协会市场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衡阳市某些茶叶经营商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销售的茶叶包装上显著地使用了“信阳毛尖”标志,信阳市茶叶协会认为该行为非常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遂将衡阳市28家茶叶销售商诉至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而被告对被起诉侵权很不理解,认为自己销售从信阳进货的毛尖,也可以称为“信阳毛尖”,是正当经营行为,并不构成对原告商标权的侵犯。
据悉,“信阳毛尖”相关标志是由信阳市茶叶协会自行设计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核准注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信阳市茶叶协会享有对该商标的相关权利,在商标管理规则中对使用“信阳毛尖”商标的品质要求、地域范围都做了明确规定,符合使用条件的产品生产经营者均可申请使用“信阳毛尖”商标,并不是所有信阳产的毛尖都可以使用“信阳毛尖”商标标志。而涉案茶叶销售商因未被授权且在对外销售的茶叶包装盒上突出使用了“信阳毛尖”相关标志,其行为涉嫌侵犯信阳市茶叶协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巧用司法建议,行业参与调解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该批案件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涉案被告茶叶销售商大多为个体户、小卖部,系小本经营,企业经营困难,销量和营业收入均不高。如何既保护涉案茶叶商标专用权,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还能兼顾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是盘盈在法官面前绕不开的一个难题。于是,承办法官决定促成该系列案件调解,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努力寻求让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然而,面对被告的不理解与不配合,调解工作进展异常艰难。
眼看着审限一天天的过去,“难道就这样放弃调解工作,择期宣判吗?”承办法官陷入了难题。可是,一判了之是可以快速办结案件,但是矛盾纠纷还没有了结,当事人之间的心结还没有解开,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当事人上诉、申请执行问题。“还得再做做当事人的工作!”
在与被告多次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大部分被告均系衡阳市茶业协会的会员,于是果断决定借助衡阳茶业协会的力量,寻求办案转机。针对所发现的衡阳市茶叶行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进货渠道混乱、产品真伪辨别力低、交易凭证保管混乱、知识产权法律意思淡薄等问题,承办法官迅速做出司法建议,向衡阳市茶业协会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并说明了案件情况,同时邀请茶业协会派员共同处理本次矛盾纠纷。衡阳茶业协会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当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齐心共同努力,圆满化解纠纷
在衡阳市茶业协会的参与下,承办法官又再一次召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详细听取各方诉求和存在的困难,并积极回应、灵活施策。一方面,对被告加强释法析理,向被告强调“侵权了就应该赔偿”,引导被告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另一方面,对原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被告的经营状况、经济情况、面临的困难和解决问题的诚意告知原告,降低原告的心理预期,争取原告的理解与让步。同时衡阳茶业协会也向信阳茶叶协会发出了协商函,对协会成员企业侵犯商标权一事表示歉意,并进一步表达希望圆满化解纠纷的诚意。
最终,在承办法官和衡阳茶业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终于协商一致,28案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兑付履行,该系列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结事不了,法治持续护航
涉茶叶批量诉讼纠纷顺利化解了,可是承办法官的工作却并没有停止。承办法官在4月20日又来到衡阳市茶叶协会,根据司法建议内容对本地茶叶经销商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律意识,防范经营风险。同时,积极引导做好衡阳本地茶叶地理商标的培育、保护工作,努力打出衡阳的茶叶品牌。“感谢雁峰法院给我们带来精彩的普法,让我们学习了法律知识,以后我们在经营中,一定要尊法、守法,合法经营,共同促进我们市茶叶产业做大做优做强!”衡阳市茶叶协会负责人申文杰不断叮嘱销售商。
一案结而多案解。雁峰区人民法院既注重抓末端、治已病,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力促双赢多赢共赢、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又注重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携手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打好制度补丁,堵塞治理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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