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5 10:32:34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基本上每一个公司都有属于自己的商标的,商标的样子是不一样的,而且商标的种类也是有不同的,其中就有驰名商标,关于驰名商标是有很多的保护的,其中就有跨类保护,那么驰名商标获得的跨类保护有多大呢?
1、对于普通商标而言,想要判定是否商标侵权,商品类别和近似是很大的判断依据。普通的商标有局限性,商标所承载的信誉、知名度、消费群体等都跟商品类别息息相关。一般来说不会扩展到注册类别之外,所以商标法对普通商标也只在所注册类别加以保护。
2、当一个普通商标在使用过程中知名度不断提升,在注册类别之外也产生了足够的名气,也就有了认定驰名商标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对其保护就不能只考虑所注册类别,而是进行跨类别保护,不再受相同或类似种类限制。
跨类别保护可是一个利器,常常被人用来阻止他人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但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跨类别≠全类别。许多人认为,只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就可以在任何商品类别上受到保护,在举证过程中放弃了对于商品类别、消费者群体和消费渠道等商品相关度的有效证明。往往最后法院会判定“因类别相差太远而无法延伸保护”,这时候就已经晚了。
3、跨类别保护仅仅是突破了普通商标保护商品种类的限制,但跟全类保护还相差甚远,想要进行靠谱的全类保护,还是自己全类注册最靠谱(有被撤三风险)。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企业加强商标资产保护的途径之一,一般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按需认定的原则,综合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因素,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进行认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资产能够获得跨类保护,但跨类并非全类,企业应当用好驰名商标这把“利刃”,充分、适当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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