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9:48:53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想要被打造成头部品牌的第一步是创立品牌,只有一个独立自主的品牌才可能经营运营在行业中冒头,否则,一个靠着“碰瓷”得来的品牌,永远有经营风险。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则裁判文书,被告人齐某、余某因侵害巴奴毛肚火锅有限公司(下称巴奴火锅)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判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据裁判文书内容显示,余某在河南信阳经营的“巴处毛肚火锅”店,在店铺的招牌、点餐单、餐具、挂墙海报等使用了“巴处”、“巴处毛肚火锅”字样,且店铺装潢与巴奴火锅相同或近似,还在美团App、大众点评网上进行了宣传。
巴奴火锅认为“巴处毛肚火锅”经营者余某和授权“巴处”商标及店铺装潢的齐某,涉嫌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将二人诉至法院。
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作为火锅同行业经营者,擅自在其经营的“巴处毛肚火锅”店中使用与巴奴近似的商标以及装潢,侵犯了巴奴火锅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齐某作为商标及被诉店铺装潢的授权人,构成共同侵权,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余某、齐某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巴奴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及合理开支5000元。
查询显示,余某的这家“巴处毛肚火锅”已于2021年6月注销。此外,某众点评网站显示,信阳市的两家巴处毛肚火锅也已经歇业闭店。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某火锅店侵权巴奴火锅商标专用权,被判赔偿8.5万元!”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在线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电话:--
加我微信,一对一专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