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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准备】公安部门网监备案

时间:2023-05-09 09:55:40 作者:标鸽知产 来源:本站

工信部的备案一般称为:ICP备案,公安部门的备案一般被称为:网监备案

网监备案,管理主体是各地公安局的网监处。就是管理企业不要危害到“国家,社会,集体的安全”。每个公民都有配合义务,在条例层面是必须遵守。所以只要是国内的服务器都要进行网安备案,不然网站就不能开通使用。

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进行ICP备案成功后,如网站为中国内地提供服务(在中国内地可访问该网站),仍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

注意


  • 公安联网备案非工信部ICP备案,ICP备案流程请参见《进行网站ICP备案(域名备案)》

  • 无论网站部署在中国内地或非中国内地的服务器上,只要在中国内地可访问该网站服务,均需进行公安联网备案。

  • 备案流程,请下载《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第一步:注册账号

    访问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点击【联网备案登录】,进行账号注册




    注册成功会自动转向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登录


    第二步:开办主体管理

    对于首次备案的用户,须首先填写主办单位及负责人的真实有效信息。主体信息审核通过后,才可在该主体下进行联网备案。

    填写注意事项:

    上传的证件图片需要清晰,大小在512K以内;

    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代替主办者信息;

    单位性质: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单位性质应为企业;如主办单位为张三,则单位性质应为个人;

    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投资或主管单位:网站所属者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军队的,填写法人姓名或单位最高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常住地: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⑦ 办公电话:务必填写。号码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出现“010-00000000”等明显不真实的联系方式。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将收到短信通知,您也可在系统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一般审核时间为21个工作日。


    第三步:新办网站备案申请

    点击左侧菜单【新办网站申请】,根据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一般审核时间为21个工作日(注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否则将被退回)

    1、网站开办主体,已经提交申请或审核已经通过,直接点击【下一步】即可;



    2、网站基本信息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否则将被退回)

    : 网站如不涉及前置审批内容, 不要在选项内容中打勾;如果没有您的网站服务内容,则无需选择。

    网站名称:应与其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个人的网站,不得以“某某有限公司”等为其主命名;不得以域名作为网站名称。主办单位性质为非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授权机构的网站,不得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监察”等公共事务关键字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中华”“维权”等字头命名。无新闻(省委宣传部获得前置审批)、出版(省出版局获得前置审批)、教育(省教育厅获得前置审批)、卫生(省卫生厅获得前置审批)、药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得前置审批)、文化(省文化厅获得前置审批)、广电(省广电厅获得前置审批)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含有bbs的域名视为论坛,需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电子公告专项备案。新增ICP备案操作手册新增ICP备案操作手册(一):增

    网站服务类型:单位可选择单位门户网站,个人可选择博客/个人空间,如有其他类型内容可如实勾选。

    如果您的虚拟主机只对应一个IP,可以填写同一个IP地址;如果对应多个如实填写起止IP即可。

    3、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

    如果网站负责人信息/信息安全负责人信息与开办者主体负责人信息相同,直接打钩即可自动填充;如不同,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

    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写“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第四步:提示说明

    请认真阅读,如果没有异议,勾选“我已阅读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点击【提交】。反馈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您也可登录网站在系统消息中查看。

    特别注意:

    非交互式网站初步审核完成后即完成备案,交互式网站需要进行面审或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告知。

    如收到公安机关面审通知,请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所需证件到公安机关进行材料完整性检验;

    如收到公安机关实地检查通知:请按照通知内容做好准备,配合公安民警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步:核发备案号

    在完成以上审核后,公安机关将核发公安备案编号。您需要将备案编号放置在网站首页下端;可将网站备案代码增加在网站首页的代码中。

    获取代码方法:在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网站详情,点击【点击复制备案号】即可获得备案代码。




    关键词:网站备案公安备案部署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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