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互联网企业服务的核心本质,真正的帮助创业者无门槛完成创业第一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商标通过司法程序获驰名商标保护!

时间:2023-02-02 09:54:13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霍山石斛”俗称米斛,兰科石斛属草本植物,中国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因生长于霍山县太平畈等 12 个乡镇而得名,是我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目前的石斛销售市场,“霍山石斛”侵权现象十分普遍。

  近日,小编从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了解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霍山县霍山石斛产业协会起诉一面条生产销售企业侵犯“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件中,通过认定涉案商标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处于驰名状态,判决霍山县霍山石斛产业协会胜诉,根据驰名商标保护“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认定原则,标志着“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过司法程序获得驰名商标保护。


  近年来,伴随着霍山石斛产业快速发展和霍山石斛食品、药品身份问题的解决,“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跨类别侵权现象屡有发生,经常有部分市场主体在食品、酒水、饮料、包装容器等商品上商标性使用“霍山石斛”字样,造成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提供的商品与霍山石斛存在特定联系,构成对“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害及不正当竞争。


  为改变和扭转这种行业不良趋势,维护“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形象,霍山县霍山石斛产业协会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下,与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合作,积极推进“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驰名商标保护工作,历经摸排线索、锚定侵权对象、收集整理资料、依法起诉立案、法院审理判决等过程,历时一年最终取得胜诉,推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过司法程序获得驰名商标保护。


  据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同志介绍,“霍山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可以在法律层面跨类别防止他人恶意商标性使用“霍山石斛”字样、抢注“霍山石斛”域名和其他类别商标,同时驰名商标保护属于国际通用法律概念,根据“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可以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保护,能够全方位、多维度保护“霍山石斛”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商标通过司法程序获驰名商标保护!”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关键词:地理标志商标驰名商标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我们。本站原创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转载时需注明出处:“霍山石斛”地理标志商标通过司法程序获驰名商标保护!
皖ICP备19011566号-3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153号 Copyright © 2020 龙门标局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不良举报   Powered by 龙门标局  

龙门标局---

电话:--

加我微信,一对一专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