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9:50:42 作者:zz 来源:互联网
复审阶段对于企业注册商标来说至关重要,选择专业、诚信、靠谱的代理机构更是重中之重,能够确保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关于第41044391号“阿里巴巴”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公开。
文书显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申请的“阿里巴巴”商标,由于该商标与在先注册的第4220268号商标和第5503889号商标,在呼叫、文字等方面相近,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构成近似商标。最终,阿里公司的申请被驳回。
复审环节,国知局查明,引证商标第4220268号商标经撤销复审程序予以撤销,该撤销复审决定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引证商标第5503889号商标因注册期满未续展丧失商标专用权,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最终,国知局决定对“阿里巴巴”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值得关注的是,第4220268号"阿里巴巴"商标权利人在成功注册商标后,没有积极使用,丢失了这样一件商标,甚是可惜啊!但阿里巴巴这波令商标“起死回生”的策略确实是值得各品牌方学习的。
官方赋予了我们提起驳回复审的权利,给驳回的商标一个重新挽救的机会,我们可以依法继续走复审程序争取合法权利。
一般来说,商标申请因在先权利被驳回,在驳回通知书中会明确列出所有近似的引证商标,申请人可以马上做出相应的对策。或是寻求专业代理机构的帮助,进行全方位检索调查,结合事实情况判断是否具备清除在先权利障碍的条件。
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引证商标权利不稳定,可以采用的策略有“对引证商标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无效宣告申请、异议申请”等,如果引证商标不存在,则诉争商标就没有了权利障碍,便可顺利注册。
所以说,在某些商标驳回案件中,如果策略得当,挽回商标权益还是很有希望的!
阿里巴巴公司经过了多轮程序,扫清两个在先近似商标障碍后才最终夺下了第27类“阿里巴巴”商标,时间跨度三年之长,可想而知注册商标的流程之复杂,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是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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